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指南
APEC商务旅行卡计划是亚太经合组织为促进本地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所作的多边长期签证安排。亚太经合组织共有21个经济体,所有经济体均已加入旅行卡计划,中国籍持卡人持有效卡最多可以入境16个经济体。
商务旅行卡1次申办,5年有效,可多次入出相关经济体,享受快速通关礼遇。各经济体允许持卡人单次在其境内停留期限60天至180天(具体为: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巴布亚新几内亚为60天;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泰国、文莱、秘鲁、智利、马来西亚、俄罗斯、越南为90天;墨西哥为180天)。
申办对象
需经常前往APEC经济体从事商务活动,注册地在苏州的企业高管、主要商务人员及技术人员。行业类别包括加工制造、货物进出口、金融、网络科技、教育、物流、旅游、法律、会计以及工程建筑类等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上述人员须持有效中国护照。
办理“APEC商务旅行卡”流程
一、企业人员申办旅行卡或相关业务,须通过中国领事服务网APEC商务旅行卡系统(https://consular.mfa.gov.cn/APEC/)或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旗舰店(https://www.jszwfw.gov.cn/col/col186473/index.html)提交办理申请。
二、申办流程
1.企业登录商务旅行卡系统,按照所办理业务提示填报申办材料;
2.申办材料由企业注册地外办审核后逐级报市外办、省外办至外交部审批;
3.申办企业按缴费通知,完成缴费并上传缴费凭证;
4.外交部领事司审核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提交至各经济体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由外交部制卡,后经省外办逐级下发至申办企业。
申办标准
(一)加工制造或货物贸易等进出口类申办企业,上年度进出口额须达50万元人民币以上。因行业特点难以提供进出口额证明的申办企业(如金融、网络科技类企业),须提供合同或项目计划书作为业务往来证明;
(二)申办企业上年度纳税情况应为“完成依法纳税”或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含)以上,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三)申办企业社保缴纳员工数不少于5人;
(四)暂不完全符合上述标准但对江苏省有特殊贡献的企业。
咨询电话
张家港市外办:58792062
常熟市外事办:52878483
太仓市外事办:53510195
昆山市外事办:57390055
吴江区外事办:63982450
吴中区外事办:66982390
相城区外事办:85181076
姑苏区外事办:6872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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